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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信息

服务条款

使用Allship物流服务的条款和条件。

最后更新:2026年10月1日

1

定义

  • "Allship"或"我们":Allship Logistics有限公司
  • "客户"或"您":使用Allship服务的任何个人或组织
  • "服务":包括海关清关、运输(海运、空运、国内)、仓储、履约及相关物流服务
  • "货物":委托Allship运输或存储的产品、物资、设备
2

服务范围

Allship以货运代理(Freight Forwarder)身份提供物流服务,作为客户与承运人(船公司、航空公司、国内运输商)之间的中间人。

Allship的责任范围遵循FIATA(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)标准和越南现行法律。

3

客户义务

  • 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:种类、重量、尺寸、价值、HS编码
  • 准备完整有效的海关手续单证
  • 按照国际运输标准包装货物
  • 不得运输违禁品或未申报的危险品
  • 按约定及时付款
  • 如实申报货物价值,用于保险和海关目的
4

责任限制

Allship不承担以下情况的责任:

  •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:自然灾害、战争、疫情、罢工、禁运
  • 因客户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损坏
  • 因单证无效导致的海关延误
  • 因违反进出口法规导致的货物扣押
  • 间接损失、利润损失或商业机会损失

最高赔偿额按海牙-维斯比规则(海运)、蒙特利尔/华沙公约(空运)或货物保险金额(如有)执行。

5

报价与付款

  • 报价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有效(另有说明除外)
  • 费率可能因承运人附加费(BAF、CAF、PSS、GRI)而变动
  • 收到账单后7天内付款(除非有信用账期)
  • 逾期付款按月息1.5%收取利息
  • Allship有权在收到全部款项前扣留货物(留置权)
6

货物保险

除非客户特别要求,货物不自动享有保险。Allship建议以下货物购买保险:

  • 高价值货物
  • 易碎或易腐物品
  • 长途运输、多次中转的货物
7

索赔

  • 货物损坏/丢失索赔:收货后7天内
  • 费用争议:收到账单后30天内
  • 索赔须以书面形式(邮件/函件)附证据材料提交
  • 处理时间:最长30个工作日
8

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

本条款受越南法律管辖。争议应提交至越南国际仲裁中心(VIAC)按VIAC仲裁规则解决,双方另有约定除外。

9

条款变更

Allship保留更新本条款的权利。更新将在网站发布,并在发布30天后生效。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接受更新后的条款。